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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与 歌 唱 英 语
我是一个英语爱好者。十多年来,我的业余时间几乎都是在读《英语世界》杂志,听英语磁带以及英语教学中度过的。我以出色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为选拔公派留学生所设立的英语水平考试(EPT),并荣获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于1999年11月以访问学者身份赴英国利物浦大学深造,在K
K B Hon教授指导下从事为期一年的激光快速成型技术研究。我的研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并获得导师的赞赏。我非常了解我国英语教学的现状及弊端,一直在探索英语教学的创新之路。《英语教学浅谈》和〈〈传统英语教学方法的弊端与英语教学方法的创新〉〉这两篇短文则是这种探索的结果。在一个幸运的日子里,当我从网上看到“歌唱英语”网页中“英语的歌唱性”这六个字时,我突然觉得眼前一亮,马上意识到这就是我多年苦苦求索而一直未能找到的答案。于是,我走进了“歌唱英语”并荣幸地成为张量冠老师的私人高级助理和学生,而我的年龄只比他小一岁。在我看来,“歌唱英语”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高贵、优雅、智慧。它的诞生是张量冠老师对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世界的杰出贡献。它不会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突然火起来,而是首先会引起有识之士的注目,因为它实在是太曲高和寡,从精神层面来说太过于奢侈了。它会像春雨滋润干涸的大地一样使中华民族受益。作为高级助理,我与张老师朝夕相处,时时聆听他的教诲,深切感受到他为人治学的严谨和为人称道的个人魅力。我非常感谢命运之神对我的偏爱,让我得以在“歌唱英语”里完成自己人生的圆满。我认为,对传统英语教学的弊端没有深刻的认识,没有经历过探索与创新之艰辛,是不可能理解“歌唱英语”的意义及张老师本人的。
张量冠老师之所以用鲁迅式的语言拷问同胞的灵魂,是因为他对祖国的挚爱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深深的忧患意识和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所具有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让中国有识之士团结起来,共同担负起提升全民素质的历史责任,以实践“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古训。最后,我想借用影片《乱世佳人》中一句台词来结束这篇短文:“It
will come to you, this love of Singing English. 你会慢慢爱上歌唱英语。”
附文中提到的两篇短文:
传统英语教学方法的弊端与英语教学方法的创新
马永波
英语是一种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的语言,几乎占据了名副其实的世界语地位。中国已走入市场经济,与发达国家的经贸往来越来越频繁,英语的重要性日见凸现。多少年,成千上万的莘莘学子付出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学有所成者寥若晨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依笔者之见,我国传统英语教学方法存很大的弊端。弄清症结所在,并用新颖而有效的教学方法代替,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课题。
一、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
传统英语教学方法违背语言教学规律,以死记词汇和过分重视语法教学为其特色。死记英语单词是将单词和所谓的汉语意思固定起来记忆,将活的语言变为僵化的教条,使学生不堪重负,苦不堪言。即使有记忆力超群之人,拥有很大”词汇量”,写起英文来也只能是将英语单词按汉语逻辑堆砌,成为Chinglish,让读者不知所云。依笔者之见,词汇与句子乃至文章的关系是鱼水关系。鱼离水必死无疑,词汇离开句子只是放在一起的几个字母而已。只有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词汇才具有生命。英国著名词典编撰家塞缪儿:约翰逊说过:”精采的例句使语言的荒漠充满鲜花。”真乃知灼见。复旦大学已故英语教授葛传规先生认为某些英汉词典的汉语释义的误导程度与这些词典在学生中的流行程度是相当的。笔者曾注意过此事,确实如此。例如在许多英汉词典中,dangerous----词的释义为:”危险的”,其实真正的含义是”生出危险的”以例句为证:It
is dangerous for a girl to walk alone in the street late
at night.。还有一重要的问题是,许多英语词汇根本就不存在对应的汉语词汇,同一英语单词在不同的句子中由于词性及位置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含义。活的词汇岂有能用僵死的方法教给学生?简而言之,语法是规律。世界上先有语言,才有语言学家将其加以总结。不同的语言学家使用不同的语法术语。语法应作为一种理解语言的工具,而不是学习语言的目的。在传统语言教学方法中,以讲授语法条文为言,使学生感觉枯燥乏味。不少学生记住了语法条文,但对实际语言环境中相应的语言现象并不理解。实际上,词汇和语法并不是语言的全部。符合语法的句子并不一定要正确的。只有符合惯用法句子才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不符合语言教学规律的传统英语教学方法将死记词汇与过分重视语法两大难以逾越的障碍横在学生面前,使其望而却步,无缘进入丰富多彩的英语世界。
二、英语教学方法的创新
英语是英美等国的语言,我们不能创造它,但是教学方法上我们却可以有所创新。依笔者之见,语言是感性的东西,掌握一门外语应包括其语言知识和技能。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语言很大程度上说是一种技能,一种工具,而技能则是需要进行充分的训练方可获得。某些英语教学机构的名称为English
Language Training Centre,,是非常确切的。行之有效的英语教学方法应该是语感式的。八十年代北京市怀柔一中英语教师孟雁君所采用的语感式英语教学法在高考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功,与本人多年英语教学实践都证明了这种观点的正确性。
在实施英语教学前,可以先设定具体的语言技能目标,然后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训练手段,在不同的阶段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英语教学成为一个轻松愉快的过程,而不是教学双方的负担。
本文观点乃笔者个人观点。作者写此文的目的在于抛砖引玉,欢迎提出不同意见,以便繁荣英语教学,共同提高学术水平。
英语教学浅谈
马永波
与汉语一样,英语是一种非常优美的语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英语作为一种交流工具,显得越来越重要。英语教学包括教与学两方面,除学生主观上努力外,教师的作用尤为重要。教师要教给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培养正确的学习习惯,使学生少走弯路,为其今后的事业打下坚实的英语基础,下面笔者就自己多年英语教学的实践,从语法、词汇、听力、写作四方面提出几点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关于语法
在我国传统英语教学中,语法一直是主线,。教师以讲清楚语法术语为已任,学生则为枯燥的术语所困,叹英语之难。依我之见,这是一种本末倒置的做法。语言毕竟是一种感性的东西。先有语言,然后才有语言学家总结的语法条文出现。大多数人学英语的目的不是为了当语法家,而是为了交流。在具体的文章中讲语法比专门系统性地讲语法效果要好得多,也就是说,为了理解语言要把语法作为工具来使用。有很多这表情况,有的学生背了一些条文,但接触到英语句子,便不知所云,无异于隔靴搔痒。
有的英语句子从语法角度没有错误,但仍然是错的,例如:I is a student.因为它不符合惯用法,应为I
am a student. 一言以蔽之,语法不是英语的全部,只是其重要的一部分。有的语法难点,如非谓语动词的用法问题,可采用将难点分散的教学法,即在文章中每出现一次,教师就简单提及,久而久之;难点也不成其为难点了。旧式私塾中书声朗朗,这种方式对学习语法很有好处。
二、关于词汇
在传统英语教学方法中,教师总是让学生死记单词,这同样是浪费时间又收效甚微的做法。英语单词在具体的上下文中才有其确定的意思。词汇与上下文的关系尢如鱼与水的关系。另外,对于单词,要搞清楚属于不同词性的用法,不少单词与别的单词搭配到一起,才能表达一定的意思。这一切表明光靠死记单词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词汇的学习应在句子中解决。英国著名的语言学家塞谬尔
约翰逊曾说过:”精彩的例句使语言的荒漠布满鲜花”。此语真是一语中的。
词汇的积累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就是不断阅读的过程。
三 、关于听力训练
听力是中国学生在英语学习过程中的拦路虎,直接影响语言能力的提高。听力是口语的基础,没有听力就没有口语。道理很简单,你听不懂,还能跟别人讲什么?我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许多学生的英语磁带的包装都完好无损。很多学生不听磁带。据我分析,刚开始听便觉语速太快,难以听懂,也就无信心、无兴趣继续听下去。但是,声音是语言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汉语中”语言”二字中都有言,可见声音之重要。传统的英语教学方法造就了无数哑吧英语学生,无实际语言交流能力,白白耗费时间和精力。
受过英语听力训练的人都知道,刚开始听觉得语速很快,一连串陌生的声音一滑而过。这是由于对听者来讲语言信息量不足所致。从这种状态到听英语如同母语的状态,如同河之两岸,需要一座桥梁或一条渡船。先熟悉磁带的文字材料,朗读三、四遍。然后开始听磁带,听完第一句后停止,随即向后倒带数秒,再继续听,如此循环下去,每次向前进一句,直至听完整篇听力材料。此时再重新完整听一遍,便发觉录音机中出的声音语速变慢了(不是实际变慢,而是感觉慢了)。此即所谓滚动式听力训练法,对英语学习者是否有效,则取决于其对该方法的认同程度以及是否愿意花时间充分领会其意义。
三、关于写作
写作是英语听、说、读、写四项基本技能中较难的一种技能。英语写作能力的形成须借助于正确的训练方法,并假以时日。北京农业大学吴仲贤教授是我国著名的理论遗传学家。他不但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颇有建树,而且其英语文章写得也非常地好。吴教授的英文小说《金谷恋歌》语言地道、优美、得到了我国英语界专家的高度赞赏。他在《谈谈英语学习》一文中介绍的一本书理论是一种训练英语写作的好方法,值得借鉴。另外,已故复旦大学英语教授葛传规先生提倡重视常用词,不愧是专家之言。在我学习英语写作的过程中,经常读《牛津高级英语词典》中常用词的例句,获益良多。可见,两位教授的方法实际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阅读过程中不断注意各种独特的语言现象,形成语感,则必能写出地道、优美的英语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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